2022年7月19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2001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272022025号),上述文件显示,公司此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2019 年、2020 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进行调查,并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公开资料显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8年12月4日注册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200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4500万股,公司股票也于2001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以发供电为主业,涉足发供电、石油贸易等业务,于2020年名列广西服务业企业50强第7名。
在此之前,桂东电力(600310)于2022年1月5日曾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西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 号)的规定,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桂东电力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桂东电力 2019 年发生的多笔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 2019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内幕信息管理存在问题
桂东电力向控股股东报送经营、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个别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缺失部分参与人员签名。
(3)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1、独立性不足。2、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此外,检查发现桂东电力未按照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7日公布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显示,公司本期报告营业收入约33.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2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亿元,因受水力发电厂发电量增加;电网企业平均售电价增加,外购电减少以及公司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增加等因素影响,比上年同期上升509.66%;总资产221.64亿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1.72%;截止本期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5,888。公司收到证监会的通知书后,股价已经连续几日出现下跌趋势,截止21日发稿时,跌幅已超11%。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在接受( )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在已经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情况下,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现在就可以进行索赔登记,主张自己的权利。目前符合在2022年7月19日收盘时依然持有桂东电力(600310)的投资者,可以联系“胡博晨律师网”,进行案件索赔登记,并由律师指导准备相应索赔材料。
投资者可以主张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损失。考虑到投资者已经遭受巨大损失,律师收费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也就是采取先打官司后收费的方式,以投资者实际到手的获赔金额计算律师费用,具体比例由投资者与律师进行协商。我们承诺不成功索赔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仅用于股票索赔使用)2.券商开具的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开户证明及符合要求的对账单。(具体要求可以详询律师)
特别声明:不同法律从业人员对于案件的办理有不同理解,最终以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为准。“胡博晨律师网”已经对多只股票进行征集,请投资者关注最新索赔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