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由人民政协报社指导、人民政协网主办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在京举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齐聚一堂,聚焦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点、难点和堵点建言献策,让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剂”。天丝集团中国区总裁曾森鸿作为企业代表,受邀出席座谈会并发言。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现场
往深里走: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极端重要性”
2021年9月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意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作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社会各界如何做好充足的准备,全力向知识产权强国进发?
“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之魂;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发展之源;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强国之基。在他看来,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契合性、互动性和互补性。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之重器”,掌握核心科技打破国外专利壁垒……产业转型升级“大步走”的背后,折射的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营造的良好创新环境和创新生态。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刘平均表示,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推动中国品牌建设的关键。他建议,成立溯源技术品牌集群,建立国家、省、市、行业品牌评价发布机制,同时通过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中国品牌的正能量,提升全民的品牌意识。“让好品牌引导市场消费,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推动中国品牌走上世界,助力形成双循环发展格局。”刘平均说。
2021年5月,《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印发。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认为,更深层次的“放管服”改革,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后续还要加快形成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政府提供更加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提供更加精准特殊的增值服务,两者互相促进、有效发展。同时,加快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使我国的创新主体能够快速有效地追踪全球科技创新动态。”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的布局,组建了知识产权专门的机构和组织,积极探索检察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落实。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甄贞进一步建议,通过立法和相关政策的完善,创新成果财产权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增加打击手段,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建紧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共治体系,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统一行使。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和普法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往心里走:新业态下提出“新的要求”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种业振兴,同样面临侵权困扰。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院长李成贵表示,当前农业领域品种同质化较为严重,市场中相关企业数量较多、品种繁杂,甚至出现了假冒伪劣侵权等乱象,对相关育种企业创新积极性有一定影响,相对阻碍了育种界的原始创新。为进一步保护育种创新成果,解决种子同质化问题,他建议提高新品种的审定、登记门槛,实现新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其次,将信息化应用在育种上,提高育种效率,并依靠现代的科技手段加强执法。
北京市东城区政协常委、北京工艺美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叶晓溪介绍,这一理念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广告法用语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及知识产权征集窗口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叶晓溪建议,对特定行业或企业,能够将专利费降费或免费,同时尽快增设公共维权服务互联网平台窗口和全国统一的人工服务热线电话。
在一线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观察到,近年来《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已经提高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法定赔偿的上限,也完善了实际损失、侵权获益、实际许可等判赔金额的计算依据,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当事人举证困难,以及法院审判标准、理念等原因,导致将“实际损失”等因素作为赔偿依据的案例较少,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基础法学理论的创新、有赖于司法观念的变革、有赖于立法技术的提升、更有赖于法律共同体的齐心协力大胆实践突破。”刘红宇说。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要始终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营商环境的“铁壁铜墙”,同样需要在数字经济领域筑牢。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造成的相关损失不能小觑。他建议,健全数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内。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机制,同时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监控平台,加大侵权处罚力度。
虽然我国在世界的版权贡献率一直在增长,但长期研究数字版权的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张立也认为,随着当前科技的不断发展,经济社会领域方方面面都会牵扯到版权问题,版权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难做。要想进一步激励内容产业创新必须严格处罚侵权违法者,提高侵权成本,强化技术手段以弥补相关法律的不健全。
“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新业态,给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很多难点,特别是在短视频、网络文学等领域,已经形成体系化、规模化的违法盗版产业链条。”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岳淼认为,应加大侵权赔偿和处罚的力度,压实相关平台的制止责任,从源头切断盗版利益链条。
往实里走:讲好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故事”
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一国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要素。如何讲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故事”?
基于行业领域扩容细分,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说,当前跨区域、跨国境执法难度也在加大。他建议,进一步发挥全国双打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着眼社会关注、民生关切,不断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保护意识,提升共治水平,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中国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我们是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 天丝集团中国区总裁曾森鸿表示,中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以及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坚定了外资企业在华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不过在他看来,食品饮料行业的侵权行为也出现了“团伙化、产业化、链条化”的新趋势。“有的借助直播网购等新业态,侵权行为更为隐蔽。”他建议执法部门应靶向整治、多项并进,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山寨食品流通于城乡接合部等下沉市场问题,企业应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探索长效解决机制。
天丝集团中国区总裁曾森鸿出席并发言
在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方面,皮剑龙认为,除向企业提供国外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知识外,还应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执法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组织在执法能力提升中的各项合作。
从“双轨制”到协同保护,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易继明进一步建议,还要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问题,打好知识产权保护要用好“组合拳”。江必新认为,新时代要推动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全主体、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保护;应切实解决人们反映强烈的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标准异、成本高、效益差等问题;应当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化、便利化、制度化、体系化、社会化、专业化、精准化、科学化、国际化、理性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会议结束,与会嘉宾们对知识产权的关注仍在持续升温。